关于开展办事大厅线上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
各院(系):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教务[2020]3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工作。为了节能环保,减少师生跑腿,本次申请通过学校办公门户办事大厅“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业务模块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学校主页统一认证办公门户登录进入办事大厅,通过“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业务模块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查看附件1)
二、时间
1.学生申请: 3月19日——3月29日
2.院(系)教务员、教学副院长审核: 3月30日——4月7日
三、申请条件、认定课程类型及成果证明材料
1.学生主持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结题合格者,可申请认定“创新研究训练”课程(2个学分)。
需提供项目结题证书,仅限项目负责人申请,百步梯攀登计划项目仅限学校资助项目负责人申请。
2.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或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者,可申请认定“创新研究实践Ⅰ”课程(2个学分)。
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或者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首页的扫描件。录用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能申请。
3.以主要参与人身份(排名前三)获得发明专利者,且第一专利申请人为华南理工大学,可申请认定“创新研究实践Ⅱ”课程(2个学分)。
需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
4.以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三)参加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认定“创新研究实践Ⅱ”课程(2个学分)。
需提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5.以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五)参加自主创业并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系列竞赛以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奖者,可申请认定“创业实践”课程(2个学分)。
需提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四、审核流程
1.院(系)教务员审核
登录统一认证办公门户—办事大厅——我的待办,审核本单位 “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申请。审核时,需比对学生上传的附件材料是否满足申请条件。可通过“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查询”导出本单位申请情况。
2.院(系)教学副院长审核
登录统一认证办公门户—办事大厅——我的待办,审核本单位“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申请。
3.教务处审核
对通过审批的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发文、录入成绩。
五、相关说明
1.经公布的选修课程成绩统一为“优秀”,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
2.全日制本科生在读期间累计认定选修课学分不超过4个学分。《创新研究训练》、《创新研究实践Ⅰ》、《创新研究实践Ⅱ》及《创业实践》此四门课中每门课程仅能认定一次。
3.经学校批准通过认定为选修课学分的,该学生不再获得此项目、论文、专利或竞赛对应的创新学分。如发现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同时计算个人创新学分的情况,则取消该学生的相应选修课成绩及创新学分,同时给予警告。
4.线上申请时学生成果无须手动录入,申请表单从相关数据源自动匹配获取,具体数据来源如下:
(1)已合格结题的学生科研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110.65.10.252/cxxl/),教务处统一推送数据
(2)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或会议的论文
学生登录https://sms.scut.edu.cn/,如实录入论文信息,并通过学院教务员审核的数据
(3)第一申请人为华南理工大学,且以主要参与人身份(排名前三)获得的发明专利
专利中心统一推送专利信息平台数据
(4)以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三)参加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以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五)参加自主创业并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系列竞赛以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获奖
赛事负责老师统一录入赛事数据(通知网址:http://jw.scut.edu.cn/zhinan/cms/article/view.do?type=posts&id=ff80808179e44d41017c2f52959d00ef),学院管理员审核数据,使用办事大厅——服务管理与查询——学生竞赛参赛信息查询中审核通过的数据
联系人:凌老师,电话:87111436
教务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