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各院(系):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制定的管理计划,学校将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参加过中期检查的2022年立项一年期项目、2021年及之前立项且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等。
2.参加过中期检查的2022年立项两年期项目,提前完成研究工作的,可向教务处提交提前结题的书面申请(附件2)。
3.如未达到结题要求,可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结题的书面申请(附件3)。
4.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项目需进行结题,如本次不参加结题,视作自动中止项目。
二、验收内容
根据立项时提出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研究内容、研究成果等方面的科学性和先进性;项目的经费使用和执行情况;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前景和社会意义;项目研究过程对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提升效果。
三、验收形式与时间安排
1.项目结题材料提交(4月17日前完成)
各项目在认真总结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10.65.10.252/cxxl/)填写项目成果,并将结题报告书、成果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同时将“结题报告书”打印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将各种支撑材料附在后面一起胶装成册,建议采用210g浅绿色封面纸)和“工作周记”上交至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员(或相关负责人)。
2.院系验收(4月26日前完成)
院系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填写结题报告书中的“学院审核意见”,并将项目“结题报告书”和“工作周记”等材料交到教务处。
3.结题答辩
拟于5月7日(星期日)下午组织公开答辩会,并组织专家听取汇报。要求项目组采用PPT进行汇报,介绍项目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重点介绍项目立项时的订立研究计划的完成情况、创新成果、成果价值、项目育人成效等,每个项目汇报8分钟。
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根据结题报告和答辩的成绩,项目将予以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的评定。
2.对于项目研究不符合基本要求,被专家指导委员会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追回全部研究经费。
3.如答辩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各项目组负责人应提前向任课教师请假。
4.本次验收合格及以上项目的指导教师可获得2023年度教学科研人员考核相应工作量。
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87111436,联系邮箱:shpg@scut.edu.cn,联系地址:五山校区笃行楼北座314。
2.华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前结题申请表.doc
3.华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教 务 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