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各院(系)、各位同学:
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是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授课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将于近期启动,为做好本次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时间
本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5日。2022年1月15日24时后评教系统将自动关闭,如未及时评教,将无法查看相应课程的考试成绩。
二、登录地址:https://sso.scut.edu.cn/cas/login,登录进入“教务系统”-“教学评价”-“学生评价”。
三、相关准备工作
为确保本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院(系)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确保教务管理系统内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名单准确。如有课程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前任课教师名单需作改动,请开课院(系)教务员于2021年12月15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后不能改动。
2.确保教务管理系统内各门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准确。通知任课教师对课程选课学生名单进行核对,同时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检查系统中显示的本学期所上课程信息与实际所上课程是否一致。如有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需调整,统一由开课院(系)教务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3.检查有无课程(如课程设计类课程)在第16周后才正式开课。如有课程在第16周后才正式开课,请开课院(系)教务员填写《第16周后(含第16周)开课课程信息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发至ylxiao@scut.edu.cn。
四、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开展
1.学生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时,应理性、客观、公正对本人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对同一门课显示多位教师,只需选择本人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每门课程评价完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所有评教结果默认以匿名方式呈现,任课教师界查询界面不显示任何学生个人信息,学生无需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2.学生在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评价任务后,才能正常使用系统其他功能(如查询考试成绩、选课等)。
3.学生评价完后,评估中心将删除课程重修学生对该门课程的评价数据,删除课程成绩标记状态为0、为空、缺考、免修等的学生对该门课程的评价数据,最后去除前后10%的学生评价分进行统计,得出该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最终评价分。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认真做好组织、宣传、督促工作,引导学生理性、客观、公正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保证每位学生按时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的真实评价和建议将会有利于教师改进教学。若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有问题或建议,请直接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87113711,电子邮箱:ylxiao@scut.edu.cn。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