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本科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赴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30
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签订的合作培养本科生协议,我校将选派本科生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赴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换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未解除的违法违纪记录;
2. 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
3. 身心健康,能适应第二校园学习生活;
4. 承诺如期返校,能承担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
5. 高水平运动队、民族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等特殊类学生除外。
二、交流项目信息
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所有专业(专业设置 (hit.edu.cn),重点专业 (hit.edu.cn))均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2020级学生开放。
1.交流名额:不超过20人,每专业不超过5人。
2.学习时间: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3.费用信息:学费在我校缴纳,住宿费按交流学校规定标准向交流学校缴纳,奖助贷学金由我学校发放,书本费、往返交流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
4.学生管理:参加交换的学生编入交流学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学习考核、教育管理等与同班学生同等对待。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前请仔细查询交流学校的开设专业(专业设置 (hit.edu.cn))、教学计划(本科生培养方案 (hit.edu.cn))等,在学院的指导下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项目申请表》的交流期间课程安排栏等信息。
2. 申请者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打印),对照两校专业培养计划,拟定交流期间拟修读课程;于12月6日(周一)前交至学院教务员。
3. 学院审核后拟定推荐名单,于12月8日(周三)前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境内交换生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境内交换培养项目申请表》(一份)纸质版至教务处合作与交流科(笃行楼304室),电子版发送至fwjiang@scut.edu.cn。
4.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所报名单审核、选拔,并公示名单。
四、学分认定
交流结束后,交流学校寄送成绩单到我校教务处。学生收到成绩单后,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校外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交至学院教务员处;由学院根据学生成绩单、我校各专业培养计划及学生派出前制订的修读计划核对学生学分互认申请,并报教务处审核。
学分认定后的我校课程无须再重复修读。学生在交流高校所修读的课程以对方课程的原始名称、学分、成绩记入我校成绩档案;该成绩不纳入学生出国(境)用平均学分绩点(GPA)和校内推荐免试研究生或转专业用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对绩点无影响。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交流课程学分、学位管理细则》(附件4)。
五、违纪处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交流学校的规章制度,交换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按照交流学校相关条例予以处分,处分的相关文件资料交换结束后转交原学校予以认可。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的专业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修读的课程与我校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课程相符,以便交换结束后认定为我校学分。
2. 申请后一旦录取,不得中途放弃。
3. 因学生宿舍紧张,跨校交流不在校三个月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
4. 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原校;党费、团费按我校有关规定交回原支部;学生完成交换学习后应按时回校报到注册继续学习。
5. 其他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参见《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境内学习交流管理办法》(附件5)。
联系人:蒋老师 ,87110734,fwjiang@scut.edu.cn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校外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xls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交流课程学分、学位管理细则.docx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境内学习交流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pdf